最新消息
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,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《出生医学证明》(第5版),旧版出生证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。
我要查询 :
出生证明办理出生证明补办
办理条件
凡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在本区范围内出生的活产婴儿均可签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办理材料
1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登记表
2、母婴出院结帐单
3、身份证
(1)父母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(原价和复印件)
(2)领证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原价和复印件)
4、计划生育服务证
办理流程
办理地点
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
地址: 西三条路307号
牡丹江市爱民医妇幼保健站
地址: 华龙骨头菜馆附近
绥芬河市妇幼保健院
地址: 青云路223号
宁安市妇幼保健院
地址: 宁安市西大街
林口县妇幼保健院
地址: 海洋世纪城小区斜对面
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时限
受理资料后五个工作日的周二、周五可领取
办理费用
4元